合作社法研究中心

山西财经大学合作社法研究中心于2011年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在山西财经大学设立。合作社法研究中心的宗旨是研究合作社法理论,服务合作社法的立法和实施,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地方合作社制定合作社规章和政策提供理论支持。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合作经济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综合性集体组织,近年来在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建设、城乡融合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研究中心自设立以来,在合作社基础理论形成开拓性成果,延伸研究养老合作社、住宅合作社等分支处国内领先。

山西财经大学合作社法研究中心的运行范围。(1)理论研究。研究合作社基本法和具体类型合作社法律的基础理论,研究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的政策和规章。研究中心结合国家战略开设五个主要研究方向:乡村振兴战略法治研究、合作社理论及政策研究、合作经济与企业法治研究、财税与金融经济法治研究、互助社会保障法治研究等,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室建设。(2)咨询服务。为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其他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大、政府进行合作社立法、制定合作社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和理论支持;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政策制定与实施以及供销合作社改革提供法律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社的设立、运行提供法律服务。(3)学术交流。与外国、我国大陆及台、港、澳地区合作社法专门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人员培训。(4)教育培训。面向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其他与合作社法有关的系统进行合作社法培训,大力宣传、普及合作社法知识。

山西财经大学合作社法研究中心的研究队伍以山西财经大学法学教学研究人员为主,吸收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关研究人员,法学界、合作经济学界、有关部门的专家参加。现有专职研究人员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均为博士学历;在读博士研究生4人;兼职研究人员12人。研究中心近年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作社法基础理论研究》、《家庭农场法律制度研究》、《我国住宅合作社立法研究》等共5项,在CSSCI来源期刊《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合作社的法律属性研究》等高水平学术论文12篇,在国家级法律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5部,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奖和省部级多项奖励。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委托完成《供销合作社特别法人地位研究》课题,与中国社科院联合完成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新城镇化背景下现代农业主体机制创新的法律空间——农民土地合作社及相关集约化农业联合体创新模式调研报告》,中心研究人员受聘担任国务院行政法规《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2020年)起草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该条例的起草工作,中心研究人员与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多项研究工作,进行合作社法培训,大力宣传、普及合作社法知识。

负责人:郗伟明 邮箱:vipxw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