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主干网与子网 第七条 山西财经大学校园网在学校校园网管理领导组统一领导下,采用基于用户的帐号式管理。在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一般不设代理服务器。 第八条 校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路由器和交换机等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入网单位和个人都应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计算机(网络)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主干网的运行管理、设备管理,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第九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校外单位连网,不得私自发展校外用户从事营业性活动。如有此类事情发生,计算机(网络)中心有权加以制止,并拒绝其加入校园网络。 第四章 IP地址与用户 第十条 IP地址是宝贵的网络资源,全校网络IP地址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第十一条 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账号,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计算机(网络)中心有权切断任何未经网络中心批准使用的IP地址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他人转让IP地址,一经发现,计算机(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校园网,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各单位和个人接入校园网前,需提交《山西财经大学校园网入网申请表》,向网络中心申请开户,经计算机(网络)中心批准,并签订有关协议后,才能接入使用校园网。 第五章 网络建设与运行经费 第十四条 校园网络的运行和管理坚持非赢利性原则。各子网的建设和扩充的经费由各子网单位负责。主干网络的维护、扩充、更新、改造等所需的经费由学校按照“鼓励使用、合理分担、促进发展”的原则,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协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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